湖南卫视主持人杜海涛
在2018年时
(资料图)
为网络投资平台“网利宝”
拍摄数段视频广告
后因“网利宝”爆雷
而冲上热搜
当时
杜海涛曾表示
一定积极跟进事件进展
最近
事情又有了新进展
粉丝观看杜海涛广告后投资
穆先生此前告诉记者,他从小就看杜海涛主持的节目,“ 因为杜海涛这个视频,我认为他代言了‘网利宝’,才觉得‘网利宝’可靠并进行了投资——如果不是杜海涛,我根本不会投这笔钱进去。” 视频中,杜海涛说着“投资网利宝、躺着也赚钱”等广告词。穆先生称,他共出资46381.80元投资“网利宝”。
“网利宝”爆雷后,很多投资者都无法拿回投资资金,有投资者认为杜海涛是网利宝的代言人,试图寻找杜海涛索赔。2020年7月11日,杜海涛工作室发布声明称,“网利宝”曾在2018年通过广告代理商与其进行拍摄中插广告的短期合作,未直接签过代言合同,合作前其审核了相关经营资质还注册使用过产品,广告合作早已结束,未再发布过此产品信息。
杜海涛配合清退工作退款102万
记者了解到,此前,杜海涛曾公开否认直接与“网利宝”签订代言合同, 并在相关部门开展网贷平台清退工作时,配合退回了他收到的102万元服务费。
(相关广告截图)
2021年1月18日,穆先生通过网络问政举报关于杜海涛在芒果TV代言“网利宝”广告涉嫌违反《广告法》的问题。当年2月9日,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称,根据相关规定,该局决定对杜海涛在芒果TV代言“网利宝”广告的行为不予立案。关于要求“网利宝”广告代言人杜海涛赔偿损失的问题,穆先生可向有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(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函)
此后,穆先生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所有诉求被驳回。
穆先生又向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起诉,要求杜海涛赔偿他的损失46381.80元,以及投资收益暂计12888元。2022年1月24日,法院受理此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。
法院认定杜海涛系代言人但无需赔偿
穆先生在起诉理由中提到,网利公司不具有经营杜海涛推荐的网上投资理财业务的资质。这充分说明杜海涛没有履行充分审查的义务, 可以推定杜海涛明知“网利宝”是虚假广告。
杜海涛方面辩称, 其并未直接签订过“网利宝”代言合同,不是“网利宝”的广告代言人。在签约之前,审查了“网利宝”及其经营主体的相关文件,并进行了现场考察。在创意中插视频中,明确提示了投资风险,尽到了审慎义务。杜海涛并非知道或应当知道广告虚假,穆先生要求杜海涛承担连带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。即便杜海涛是“网利宝”的广告代言人,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也只需对广告主应负的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。此外,杜海涛已经将收取的中插费用交给前述刑事案件的主办机关,并未获取任何利益。
法院审理认为
根据《广告法》相关规定,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,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、服务作推荐、证明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。可见,并不要求必须签订广告代言合同。杜海涛时任《快乐大本营》节目主持人,在该节目的受众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。杜海涛在广告中均以自己的名义和形象为“网利宝”平台作了推荐, 应认定其在已经播放的广告中为“网利宝”平台的广告代言人而非广告表演。
根据《广告法》相关规定,除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以外的虚假广告,造成消费者损害的,其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或作推荐、证明的,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。
“网利宝”平台提供的服务并未关系消费者的生命健康,杜海涛在拍摄涉案广告时,进行了相关调查, 应当认定其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。播放的“网利宝”广告中也标注了“理财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”字样。据网利公司的营业执照记载,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应用软件服务、投资咨询、投资管理等。杜海涛并非金融或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士,要求其甄别“网利宝”平台的经营活动是否超出网利公司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实属苛求。
此外, 穆先生主张的损失金额与其提供的交易流水显示的金额并不一致。另穆先生已向公安机关报案,在清退工作完成前, 其具体损失尚不确定。
2022年10月31日,
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认为
穆先生提供的证据不足,
驳回了他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(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)
近日,穆先生告诉记者,他已收到一审的判决材料,并已提交了上诉材料。上诉请求包括:请求法院判令撤销一审法院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;请求判令赔偿他的损失以及暂计收益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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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新晚报综合红星新闻
编辑:董隽子 责编:闫继伟 高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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